死刑該不該廢除?一群廢死的大學生被『一段話』瞬間打醒!...

死刑該不該廢除?一群廢死的大學生被『一段話』瞬間打醒!

2015-07-09, on 健康醫療



分享一篇對於廢死議題說的不錯文章: 前兩天吃飯時隔壁桌一群大學生在聊一個重大的議題 [ 死刑該不該廢除 ] , 共5個大學生(3男2女)熱烈的討論著



 
從旁觀者角度觀察, 他們有一對是情侶,稱他男A女B,其他是朋友CDE; 最經典的橋段是在 A男:我覺得該廢除死刑 B女:不可以 A男:為什麼?你不覺得被判死刑的人很可憐沒有再一次的機會? B女:那他有給他害死的人一次機會嗎? A男:那不一樣 B女:哪不一樣? A男:一個是當下激動沒想清楚或誤會,一個是有思考能力的狀態下。 B女:所以如果我在喝醉的時候跟別人上床我可以說我當時缺少思考能力純粹是因為感覺對了就OK,你就會原諒? A男:那不一樣 B女:哪不一樣!? A男:因為你是我的只有我可以。 (聽到這裡我噴飯,真的,直接噴出來並且嚇到他們) 
 
至於CDE則各持不同意見。 在爭論不休的同時時間也過去1小時了, ACD都是廢死聯盟的(2男1女) BE則是支持死刑的(1男1女) 就在我猶豫該繼續聽孩子們的演說還是付錢去散步的同時, B女:不然我們問問他 (嗯,我嗎?假裝沒聽到地用手機) 
 
B女開口:那個不好意思(滿禮貌的),我知道你有聽到我們談話,我們是XX大學的,因為讀人文科系最近在研究支持還是廢除死刑,可以請你給我們一點意見嗎?(瞎掰吧這!!!看你們也不像真的在研究什麼) 
 
我:恩...是有聽到一點點... B女:那你覺得呢?你支持還是不支持?? (我轉過去看A男他顯然有些吃味,還一副我會把你表死的微笑。) 我:很簡單啊!(緩緩坐到他們那桌看著A男) 我:你最愛誰? A男:嗯...幹嘛? 我:誰麻? A男:當然是我女友啊! 我:那家人呢? A男:我爸媽還有我姊。 我:嗯,你愛他們嗎? A男:嗯..
 
我:「好, 有一天你在回家路上,你女友先到你家等你準備幫你慶祝生日,你媽媽打電話給你告訴你今天準備你愛吃的東西,你姊姊回到家幫忙準備,你爸還買了你最想要的一台新電腦, 就在你上完課補完習後你回到家看見……… 你爸身中N刀,死在地上,眼睛張得大大的, 你媽死在廚房,脖子上一刀 趴在地上,廚房桌上都是佳餚, 妳姊在浴室裡面被溺死,身上一絲不掛, 你女友也就是她(B女)在床上,衣服凌亂被嘞死,還被強姦過, 然後你再跑到客廳打電話的同時,看到桌上都是你愛吃的,生日卡片、生日禮物。 你報警了,過了不知道多久兇手抓到了, 你問她為什麼? 法官問他為什麼? 他都只回答:我錯了!那天喝多了!沒有思考,對不起 等等等等……… 
 
或是回答: 我知道我這輩子一定會殺人,我不後悔! 或是回答: 我這樣會不會被判死刑?(帶冷笑)[ 鄭捷 ] 你會怎麼做?」 ABCDE 全用傻了的眼神看著我, 我問:A你會怎麼做? A男:我....我不知道 我:如果他沒死,等10年20年後他又出來,而且你見到他了, 他就像個陌生人一樣從你身邊走過,可能抽著菸可能吃著東西很多可能,然後你會怎麼做? 
 
A男: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 A男:....................(有點慌又說不出話) 我:「那你告訴我沒有了爸媽妹妹沒有了B,你會怎麼樣?」 A男:..............很難過.......我...不知道 我:「嗯,你沒有這樣的經歷對不對?」 A男:沒有... 我:「嗯,那就不要把你虛偽的善良用在發生這些慘事上面人的傷痛上!」 
 
A男:.....我……… 我:「因為你的無知,那些該死的殺人混蛋禽獸現在可能就在你身邊徘徊, 因為你的虛偽善良,可能導致另外一個家庭的破碎! 所以,請停止你的虛偽,除非你家人被殺,你還可以張開雙手去擁抱他,告訴他沒關係我原諒你?」 現場男生說不出話,現場女生都掉眼淚; 隔壁桌的客人用驚訝的眼神看著我,
 
 我:我說完了,希望可以給妳們參考(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 B女:(擦著眼淚)謝謝! 我付了錢,走出餐廳。 回家的路上,我看著天空,只想說一句:: [ 廢死的都是白痴 ]

北投割喉案發生至今,讓廢死議題再度引起全台爭論。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廢死是法務部的終極目標」,但並沒有設時間表,主要考量是現今民意有8成不讚成廢死。需加上相關配套措施完整,才有可能真正廢死。
 
 
 
我就是反對廢死 !! (網友分享)

一天晚上看了一個政論性節目 , 當天節目的主題就是廢死 , 
我很驚訝的是法務部閃電執行死刑都已經一陣子了 , 依照台灣媒體的習性 , 這個話題應該早已退燒 , 怎麼還有人要討論這個話題 ? 因為想看看他們到底可以端出什麼樣的新菜 , 所以就這麼看下去了 !!

節目的主軸是因近來常引用歐陽修的瀧岡阡表中其父親的一句話 : " 求其生而不可得 " , 廢死聯盟也以此來說明法官判處死刑的無奈 , 但其實多所誤用 , 其原文為 : "  求其生而不可得,死者與我均無憾矣 " , 正確的解釋是 : 為死刑犯求生路 , 但卻尋求不到 , 則被處死的犯人和我都沒有遺憾 ! 意指判決的人已經盡力替死刑犯尋求生路 , 但卻找不到求其生理由 , 所以大家都沒有遺憾了 !

其中兩位來賓的論述讓我印象深刻 ~~~

這兩位是 :
莊秀銘律師 , 曾任法官 , 任內判決過兩個死刑!!

陸正的媽媽!
以及警察大學侯友宜校長接受媒體專訪的內容!

以下節錄幾段來賓的發言 , 不一定是發言的原文 !!

莊秀銘律師 ~~

1. 法官要判處一個人死刑 , 也是必須經歷過非常仔細地蒐證與研判的過程 , 以任內判處過的一個死刑為例 : 一位夜校女生於下課回家的途中被加害人性侵殺害並活埋 , 現場勘查時發現 , 受害人遭性侵後 , 雙手雙腳被反綁丟入土中 , 遺體雙手指甲均已剝落 , 顯見活埋後曾清醒並奮力掘土 , 直至斷氣 ... 加害人解釋為曾以拳頭重擊 , 誤以為被害人已經死亡 , 所以直接埋屍 , 反綁手腳是因為迷信 , 怕被害人索命 !
莊律師說明當時判案的過程 : 僅以拳頭重擊何以誤認致死 ? 且加害人預先調查過被害人習性 , 安排犯案過程 , 甚至預先於特定地點放置繩索等工具 , 於性侵後拖行至該處再予以綑綁並埋 " 屍 " , 顯見一切均為預謀犯案 , 故最後判決死刑 !

我們試著想想被害人當時的心情 , 一個十八歲的女孩 , 被加害人擊昏後埋入土裡 , 甦醒後發現自己身邊都是土 , 極度驚恐 , 所以不顧一切地挖著身邊的土 , 直到用盡自己最後的氣力 ........ 加害人表示反綁手腳是因為怕被索命 , 可見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是錯的 !!

以此案顯見法官判處死刑也是必須經過很縝密地思考 , 其目的就是為了 " 求其生 " , 但當所有證據都顯現該加害人已有 " 泯滅人性且已有與社會永久隔離 " 之必要 , 那就真的是 " 不可得 " 了 !

2. 若真要說法官應該要替加害人 " 求其生 " , 舉另外一個案例來說明 : 一位女孩從小被人收養 , 但被其養父性侵 , 且養母置之不理 , 最後女孩為求解脫手刃養父 ! 對照上一個死刑的例子 , 這個案子不是更有 " 求其生 " 的必要性?

3. 贊成廢死的人們常說加害人也有人權 , 但面對不顧被害人人權的人 , 我們為什麼還要給他人權 ? 一個死刑的判決 , 歷經一審到三審 , 甚至還有更審 , 必須有至少 41 位法官的調查及判案才可以判決死刑 , 而加害人憑一人之力 , 在極短的時間即可決定被害人的生死 , 相較之下 , 我們已經給他們太多的人權了 !

4. 以現有 44 個已經判決死刑的死刑犯來說 , 都是已經定讞案子 , 為什麼還要再以其他的方式去攪亂一攤水 ?

陸太太 ~~
( 其實我並不是太想 " 再 " 瞭解他們夫婦當時的心路歷程 , 他們當然值得被同情 , 但我們已經看太多被害人家屬的痛心 , 再看下去 , 真的會讓人因為現實而覺得無助 )

1. ( 在法務部閃電執行四個死刑後 , 有死刑犯家屬抗議政府 " 連見最後一面的機會都不給 ....... " , 記者訪問陸媽媽的新聞片段 )   " 你們是沒機會見最後一面 , 我是連我兒子的屍體在哪裡我都不知道 ...... "

2. 每一次開庭 ,  死刑犯那邊總有十數個人權律師排排站 , 場面總是搞成好像我們是錯的一方 , 甚至一次開完庭 , 一位律師還追出來叫住我們 , 跟我們說 : " 陸先生陸太太 , 你們就是因為沒有信基督教所以才不懂得寬恕 , 這樣以後你們會下地獄 ! "  這些話對我們來說也許只是覺得哭笑不得 , 但對一個受害者家屬來說 , 情何以堪啊!

3. 事情發生後一年多 , 時任監察委員的王清峰小姐有一天帶著時任立法委員的謝啟大小姐一同拜訪 , 拿出一疊照片 , 告訴他因為發現一具童屍 , 應該就是陸正 , 所以要取DNA做比對 , 但陸媽媽一看照片就確定不可能 , 而且事情發生已經一年多 , 當時的事情那麼大 , 加害人怎麼還可能養他一年多以後才殺害 , 但王小姐與謝小姐還是一直在旁催促說到 : " 你看啊 !! 妳趕快看 !! " 完全不顧他們的心情 , 似乎就是要他認了以後 , 此案就可以結案 , 抓到的幾個加害人就有機會可以不用判死 !!

侯友宜校長 ~~

1. 他曾經到過數百個刑案的第一現場 , 深切地瞭解這些加害人泯滅人性的結果 , 這些支持廢死的人們若能親身地深入這些第一現場 , 也許他們就不會覺得該給他們機會 !

2. 這些死刑犯大多表現出已經深刻懺悔 , 但對照他們當時犯案時的凶狠 , 他們的懺悔只是為了求生而已 , 這些廢死聯盟的人相信的是 " 鱷魚的眼淚 " 

3. 陳進興落網後曾經訪談過陳進興 , 當談到整形醫院三人的命案時 , 陳進興隱約露出得意的表情 , 似乎整個過程是一件藝術之作 , 看到這個 , 還應該要給他機會嗎 ?

        看完這個節目 , 真的讓人有一種莫名的憤怒與無力 , 我們是一個開放的社會 , 任何人當然都有表達自己各種意見的權利 , 但是 , 就 " 道理 " 上來看 , 明明就是一件絶對不需要討論的事 , 為什麼必須要這樣地被扒開來論述 ? 更令人無奈的是 , 這些贊成廢死的 " 大德 " 們 , 絕大多數都有著法律的專業與較多較強勢的控制輿論的能力 , 那這些受害人的家屬們呢 ? 明明才是最應該被同情的一群人 , 卻被現實無情地推入弱勢 !? 有人說也許應該由這些受害者家屬來組成另一個對立的反抗勢力 , 但這不又是再推他們進入另一個無底的無間地獄 ?

        我真的不懂這些暢談廢死的人們是希望得到什麼 ? 救贖嗎 ? 還是解脫 ? 若是為了得到救贖 , 到底是為了你們自己的修行過程 ? 還是真的為了救贖那些受害者的靈魂 ? 為瞭解脫 ? 我想 , 執行死刑後 , 加害人與被害人才能夠真正的解脫吧 ! 就像莊律師說的 : 寫完死刑的判決文 , 他們幾位法官才真正覺得睡得著覺 , 畢竟這才是 " 死者與我均無憾矣 " 
        
廢死聯盟覺得應該廢除死刑的理由不外以下幾種 :

1. 國際趨勢
    各國國情不盡相同 , 而且對生死的觀念也都各有不同 , 你們可以廢除死刑是你們的決定 , 何以任意批評且干涉我們的決定 ?

2. 加害人也有人權
    就像莊律師說的 : 對一個不顧受害者人權的人 , 我們為什麼要給他們人權 ? 贊成廢死的人們也許會告訴我們說 : 我們不能扮演上帝的角色來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 還虧得這些人是學有專精的法律人 , 請你像我們證明 , 是否真的有上帝 ? 若真的有 , 他難道真的不要這些加害人死嗎 ? 亦或是這些被害人的死是上帝的決定 ? 

3. 他們都已懺悔
    又是一個不專業的說法 , 請問你們如何向我們證明他們已經懺悔 ? 你們又是如何判斷的 ? 有何明確的標準 ? 如果真的有 " 真心懺悔 " 這種事情 , 我們是不是就應該訂一套量化的標準 , 爾後經過測試後 , 沒通過才可以判處死刑 ?

    曾經想過 , 就像戲劇裡的劇情 , 若是執法人員可以在追捕的過程中就槍殺這些無情的加害人 , 也許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也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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