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人的悲歌!裹小腳的人最終......

中國女人的悲歌!裹小腳的人最終...

2014-10-24, on 養身保健



纏足,又稱裹腳、纏小腳、裹小腳、紮腳(廣東),古代漢族女性的一種習俗。北宋已有纏足,具體始於何時何處不可考,惟認為宋朝人以女子小腳為美,北宋神宗元豐後是開始流行的時期,清末臺灣多數福佬女性仍皆纏足。清末民初,中國人開始認為纏足是陋習,此習俗遂逐漸消失。在廿世紀後期,在華人社會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紀的纏足老婦,如在香港的深水埗、油麻地等地區。

宋元側纏(不造成骨折),明清折骨纏,以下為折骨纏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僕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夜雨秋燈錄》稱:「人間最慘的事,莫如女子纏足聲,主之督婢,鴇之叱雛,慘尤甚焉。」

正式纏足通常在秋天進行,因為漸漸轉涼的天氣這可以減輕纏足所帶的痛苦。纏足的第一個階段稱試纏。纏足前需預備好各種用具,如纏足布、棉花、針線等。接受纏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雙腳用熱水洗淨,置於膝頭,趁腳還溫熱,將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腳底扳曲,且在趾間縫邊,灑上明礬粉,使皮膚收斂,縛緊後,亦可防止發炎與化膿。接著,以八呎至十呎長的纏足布緊纏,再用針線密密縫合固定。最後套上一雙尖頭布鞋,第一個階段便告一段落。

然後便進入試緊這一階段。這是最難熬的階段,費時約半年,也就是加強緊縛的階段。這時要把腳每三天拆開一次,經消毒後,得將四個彎曲的腳趾(大拇趾除外),在用力壓向腳心內側,每一次都要把腳趾多用力腳心壓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動,走動全身重量皆壓在內彎的八個趾頭,和用力扭傷的關節,易長雞眼、發熱、紅腫。白天即痛得寸步難行,夜晚雙腳悶在被子裡,在又痛又熱情況下,更是難受。有時,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導致一片血肉糢糊。這段日子得持續至腫消,趾頭已近乎自然彎近腳底,腳型裹尖,才可進行下一階段。

第三階段為緊纏,要將整個腳掌的腳骨,用力扭折,使其成為彎弓拱狀。在這個階段中,腳部的肌肉己慢慢萎縮,腳背壞死的皮膚開始脫落,一段時間的出血、化膿、潰爛,壓腳下的足趾廢掉,嚴重時小腳趾會因潰爛而脫落。

最後一個階段是裹彎,費時約半年左右。這階段就是讓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腳底則深深凹入,纏完後窪口,可達四釐米深,俗稱「折腰」,狀似拱橋。期間不僅要用纏腳布、小鞋束縛其足,還要用竹箸象打石膏一樣固定。這樣便能成為一雙「弓足」了。

對婦女健康的不利
最直接使腳趾畸形。

體育發展斷裂
使舞蹈、擊劍以及纏足時代以前女性從事的其他體育活動興趣銳減,中斷了中國舞蹈藝術。在朝鮮和日本,從中國引進的舞蹈藝術一直持續發展,直至今天,而與此相反,在中國,舞蹈藝術的發展卻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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